09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四)

时间: 2024-08-02 02:46:10 |   作者: 浩瀚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答:本部分的复习要点是:熟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阶段划分与主要内容,熟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了解“三项”制度。对于水库加固的要求要全文研读,格外注意。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其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地方项目)。

  答:(1)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一定得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能够完全满足初期主体工程项目施工需要;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筑设计企业)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筑设计企业)、监理、设计、实施工程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答:本部分的复习要点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编制程序、内容,进度计划的表达方式,进度图的绘制,网络计划的计算、优化,施工期环境保护等。

  答:施工组织设计,考试用书中提到的内容很多,但表述并不具体。因为这一块知识很灵活,要求大家要结合实际工程来考虑,例如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等就多次出现在历年考试的案例题中。除了看书外,最好结合典型工程,重在理解与领会,不必死记硬背。

  答:施工进度计划,考试用书中虽然写得很少,但从历次考试中大家显而易见,只要是考试用书中提到的都可以考。故横道图、网络图、S曲线的绘制、计算,考生都要掌握。当然,根据目前几年的考试来看,还是以网络图为重点的。考生至少应掌握到以下程度:

  (2)能进行时间参数的计算、判断关键线)能利用总时差判断工作的延误对于工期的影响。

  答:主要内容应包括:废水、废气、固态废料(“三废”)和噪声污染防治与噪声控制、生态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施工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如今,环境保护已经被提到比以往更重要的地位,希望考生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这方面的知识。这部分以往考试中很少涉及,但是今后作为考点的可能性很大。

  答:本部分的复习要点是: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的规则,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和造价文件的编制。侧重还应放在水利工程上。

  (1)工程建设项目的设置除一定要满足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定提出的基础要求外,还必须与概算定额子目划分相适应。

  (2)概、预算的项目及工程量的计算应与定额节、目的设置,定额单位和定额的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3)施工中允许的超挖、超填量、合理的施工附加量及施工操作损耗,已计入概算定额,不应包括在设计工程量中。

  2)掌握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单价编制的方法,以及编制水利工程概(估)算、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时用到的综合系数法。从以往考试看,考生需要注意实际工程(中小型的土石坝工程、水闸、堤防、中小型水库加固工程)中的单价分析。

  答:这一部分应注意它与水利工程概(估)算在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上的区别,主要是费用名称。

  此部分内容很重要,考生要重点掌握,并注意结合工程案例应用。从以往考试的情况看,案例中主要以工程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工程变更、工程结算为考点,复习中应注意。

  答:本部分的复习要点是:项目进行实施工程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的程序和相关的工作要求,工程分包的一般要求等。

  (2)招标的程序要求: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做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答:(1)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整体的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的整体的结构,由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

  答:(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

  本部分内容比较单一,但是从以往考试的情况看,以招标投标为主要考点并结合造价、分包等考点组成一个案例题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排除单独作为一个试题的可能。考生应引起注意。

  (4)掌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质量事故处理 “三不放过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质量缺陷的处理;

  这部分应重点掌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与报告事故的时间要求、事故报告内容、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此部分作为一个考点出现在案例题中是有可能的,但主要应注意的题型还是选题。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 1761996),为进行质量评定,需要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应该注意这里的项目划分既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项目的划分(单项、单位、分部、分项),也不同于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一级、二级、三级)。

  此部分应在掌握考试用书中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工作来复习迎考,尤其是实施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填写。

  本部分内容考生可能不是很熟悉,但仍要注意全面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第4条和第6条。

  这部分内容很重要,需要全面学习掌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等三个方面,从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出发,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设置、投标报价、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的具体规定。

  本部分内容比较散杂,不成系统,看书时应加强理解,不需要死记硬背。这一部分一般不会独立命题,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明工地考核等内容曾经多次作为考点出现在历届试题中。

  (2)掌握水利工程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最好列表从验收的条件、验收的组织、验收的主要工作、程序、成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现场记录、指令文件、旁站、巡视检验、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

  (2)掌握水利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开工条件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

  以上几个方面都不可忽视,在以往的考试中,这些考点并没有进入案例题,但在单选和多选题中都曾经有过。

  需要注意掌握本条文部分的“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例如考试用书中所列的《水法》第21、37、38、43条规定,都对于水工程的具体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此类考点需要注意的题型一般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此部分主要牵涉到项目开发与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是业主在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中需要注意和遵循的法规条文。考生在复习时应该理解条文的涵义。

  本部分虽然也是工程建设中的防洪要求,但其中《防洪法》的第33、58条的具体规定值得重视,例如,“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房屋采用平顶式结构是一种紧急避险措施。”在以往的考试中就曾经作为一个考点出现在案例中。

  本部分应该掌握教材中所列各条,尤其是《防洪法》的第45条对于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能采用紧急措施的规定。

  本部分首先应掌握“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的基本概念、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水土流失的类型、水土流失程度的表示方法等,其次应注意《水土保持法》第20、27条的具体规定。

  答:《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考试用书中所摘强制性条文都很重要,相关条文内容应该熟练掌握,并且能灵活运用。每次考试所占分值均在10~20分左右,有时甚至会更高。相对于前面两部分,这一部分所占的比重更高。有不少考生提这样的问题:“条款这么多,哪能全部记得,这不是全凭死记硬背吗?”其实不然,大家既然是复习迎考,就要琢磨考试的规律,它与实际在做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差别的。也就是说,强制性标准条文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的重要性虽然每一条都一样,但对于考试来说就不同了。考试经常考到的条文需要有明确的考点,这样才易于命题和作答。因为要作为试题的基本前提就是答案必须明确、唯一,否则再重要的知识内容也不能出现在试题中。

  这里把易于考到的条目摘录如下,其中标“红色字体”的是历届考试中曾经出现过的内容,供各位参考。当然,没有列出的内容大家在复习时也要注意理解。

  1.0.8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4.2.1 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同时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

  5.3.2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飞石、有害化学气体和爆破冲击波的影响区域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5.3.4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项开挖贯通。

  5.3.7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相应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才能拆除。

  3.1.3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尚应作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应用。

  4.1.5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制造厂的品质试验报告;试验室一定要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4.5.8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防止造成内部蜂窝。

  4.5.9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一定要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尚未到达25kgf/㎡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4.5.13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5.2.5在高温季节施工时,应根据详细情况,采取对应措施,以减少混凝土的温度回升。

  8.0.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堵塞、拔脱或漏浆需重新下设时,一定要采用下列办法:

  (2) 继续浇筑前必须核对混凝土面高程及导管长度,确认导管的安全插入深度。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一定要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5.1.1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蓄水后,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时进行。

  1. 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

  2.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6.1.2铺料作业应符合标准要求:应按设计的基本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黏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其中,坝基处理施工包括:清理地表物及软弱覆盖层、坝基(坡)段岩石开挖和修正砂砾石坝基、防渗体部位坝基和岸坡岩面封闭及顺坡处理、明挖截水槽、坝基排水及渗水处理。

  8.1.14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平起填筑,按顺序铺填各种坝料。

  10.1.8对已铺好的反滤层应作必要的保护,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抛掷石料以及其他物件,防止土料混杂、污水浸入。

  4.2.2基坑的排水设施,应根据坑内的积水量、地下渗流量、围堰渗流量、降雨量等计算确定。抽水时,应适当限制水位下降速率。

  9.3.1钢筋混凝土铺盖应按分块间隔浇筑。在荷载相差过大的邻近部位,应等沉降基本稳定后,再浇筑交接处的分块或预留的二次浇筑带。

  (2)钢管四周埋设的锚筋直径不小于20mm,埋设孔内的砂浆应具有70%以上的强度。

  4.5.13机、泵座二期混凝土,应保证设计标准强度达到70%以上,才能继续加荷安装。

  2.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堤顶应以大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压顶。

  1.砌筑前应将石料刷洗干净,并保持湿润。砌体石块间应用胶结材料粘接、填实。

  2.护坡、护底和翼墙内部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灌填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并认真捣实,再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填碎石块,后塞砂浆的方法。

  7.6.3拱石砌筑,必须两端对称进行。各排拱石互相交错,错缝距离不小于l0cm.

  当拱跨在5cm以下,一般可采用块石砌拱,用砌缝宽度调整拱度,要求下缝宽不允许超出1cm.水泥砂浆强度不低于M7.5号。拱跨在10m以下,可按拱的全宽和全厚,自拱脚同时对称连续地向拱顶砌筑。拱跨在l0m以上时,应作施工设计,明确拱圈加荷次序,并按此次序施工。

  4.2.11在胶结料初凝前,允许一次连续砌筑两层石块,应严格执行上下错缝、铺浆及填浆饱满密实的规定,防止铺浆遗漏或插捣不严。

  6.1.2当最冷气温在0~5℃时,砌筑作业应注意表面保护;最冷气温在0℃以下时,应停止砌筑。

  6.3.2无防雨棚的仓面,在施工中遇大雨、暴雨时,应立马停止施工,妥善保护表面。雨后应先排除积水,并立即处理受雨后冲刷的部位,如表层混凝土或砂浆尚未初凝,应加铺水泥砂浆继续浇筑或砌筑,否则应按工作缝处理。

  电力工程部分强制性条文从技术上来说与水利工程部分没有矛盾,基本是一致的,但在一些具体指标上略有差异,大家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别。

  这一部分为新增内容,考试命题中出现的概率极大,希望我们大家在复习时加以注意。